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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2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表彰全市2007年度的优秀女孩,兑现农村部分女孩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安排、部署全市2007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迎检和下段工作。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刚才受表彰的全市优秀女孩、享受奖励优惠政策的农村部分女孩家庭和被生育关怀的对象,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你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为天门的人口计生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和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紧抓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以省人口计生委在我市举办“两清一治”活动试点为契机,举全市之力,采取超常举措,全力开展了“两清一治”活动,有效地治理了生育秩序,持续降低了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省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交流会也在天门成功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发展态势日趋良好。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所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潜在的危险也相当大。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自身来看,对与省考核指标的差距缺乏清醒的认识。全市2005年10月1日以来生育对象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比例为68.69%,比省布规划指标低1.31个百分点;现有孕妇的上报准确率只有98.68%;大多数乡镇的帐卡资料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漏洞;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率、办证率、重点对象合同签订率分别比市布规划指标低29.26、24.42、34.41个百分点。今年“两清一治”工作开展了半年多,目前仍有多祥、白茅湖、彭市、横林、卢市、岳口、净潭、小板等8个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于50%。通过清理清查,今年共查出2006年度漏、错报出生人口407人,其中,漏报、补报政策外生育人口117人,漏报、补报的符合政策生育率只有52.22%,照此推算全市上年的符合政策生育率要下降1.5个百分点。2007年我市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75%,同比虽然有所上升,但由于我市是一个流出人口大市,存在着长期外出的政策外生育漏登、漏统的对象。特别是统计准确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这两个“一票否决”的关键指标存在很大的危险性。上星期,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力量调查解剖了全市56个村,大部分地方都存在统计水分的问题,虽然结果还没有统计汇总出来,但很有可能突破98%的警戒线。性别比统计上报为118,医疗机构笼统计算在130左右,实际可能在120以上。据统计,近3年平均性别比在130以上的有麻洋、横林、马湾、九真、净潭、彭市、卢市、干一、石河等9个乡镇,今年上报性别比最高的6个乡镇,分别是麻洋128、马湾127、横林126、九真126、多祥124、净潭124。统计准确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这两个指标搞不好,不仅会使我市争创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市的努力毁于一旦,而且会使我市纳入一票否决的“笼子”。 (二)从纵向来看,对低生育水平的反弹危险缺乏必要的警醒。我市新一轮的生育高峰已经到来。受人口生育惯性的影响,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第三次生育高峰时出生的孩子陆续进入婚育期,全市人口出生出现结构性回升。“十五” 初期,我市每年出生不足1万人,人口出生率在6‰左右,但近两年,人口出生数大幅攀升,今年突破1.3万,出生率迅速上升到8.39‰,其增长的速度是惊人的。在低生育的强势反弹面前,我们有些领导干部盲目乐观,认为本地人口计生工作基础好,每次考核的名次靠前,又很少有政策外生育,人口计生工作抓不抓都不碍事,因而躺在已有的成绩上睡大觉,用老黄历看待新问题,沾沾自喜,不思进取;有些领导干部畏难、厌倦,认为过去的人口计生工作是“国家无法而我们有法”,现在的人口计生工作是“国家有法而我们无法”,对明显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束手无策,无所适从,无所作为;有些领导干部不求上进,把工作的目标定位在只要不得“黄牌” 、不被“否决”上,得过且过,借口经济工作、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等任务压头,无暇顾及人口计生工作,即使抓,也主要是依靠专班,因而人口计生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大。 (三)从横向来看,对与先进地区和周边县市的差距缺乏深刻的自省。据全省上半年人口形势分析通报显示,在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中,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指标“该高的不高、该低的不低”,有些指标明显靠后:人口出生率偏高,排名第6位,比最低的武汉市高1.16个千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19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不高,排名第12位,比最高的恩施州低1.26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06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排名第1位,比最低的荆门市高17.35个单位值,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51个单位值;避孕节育率不高,排名第13位,比最高的潜江市低3.95个百分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33个百分点;一孩妇女积存率最低,排名第17位,比最高的宜昌市低28.06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1.56个百分点。同时,与周边县市相比,我们的工作也有差距。仙桃市、潜江市、钟祥市早就成为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仙桃市去年考核出了问题后,今年的工作力度特别大,全省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交流会后,开展了“两清一治”百日攻坚战活动,仅一个月,就突破“两非”案件16起。潜江市的工作水平更高,他们已经成为联合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试点市。邻近的京山、沙洋、应城,工作基础比我们要好,他们都在奋力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而我市至今尚是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管理的单位,这与我市在全省的经济、政治地位极不相称。 现实的情况表明,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人口计生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乘势而上,真抓实干,为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奋力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而不懈努力。 二、明确目标,再加措施,深入开展以打击“两非”为重点的专项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省年度考核 今年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状规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的目标。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春节前,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动员,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从这次会议开始到春节前后,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打击“两非”为重点的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两清一治”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2007年度党政部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规定:乡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要达到规划指标范围,一孩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在进一步强化孕情监测、干部包保责任的基础上,自办“两非”案件2起以上。按照这一目标要求,“两非”案件的查处以“块块”为主,条块结合,以乡镇为办案单位。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服务于“两非”案件的查处。发现“两非”线索,镇纪委、计生专班、挂村干部、公安派出所要全力参加,落实专人,及时查处“两非”案件。各乡镇要签订短包短结责任状,进一步强化责任。对乡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没有达到规划指标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过程管理的措施不力,没有完成“两非”案件查处任务的,市委、市政府将按照年度党政部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严格结账,对情节严重、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天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直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中责任的意见》精神,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保证“两非”案件查处工作获得重大突破和明显成效。宣传、广播电视、文化、报社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安排专门版面和时段宣传严禁鉴定胎儿性别和擅自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关爱女孩优惠政策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好坏典型。卫生部门要组建专班,对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医疗诊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切实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和个体诊所及其医务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及其单位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到位。药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批发企业及其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监督制度,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拨、任用、调整干部、晋升晋级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中,对给予“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把关,并及时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两非”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和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及有关人员要进行立案查处,从重、从快进行查处,并按文件规定的上限标准处理到位。公安、检察院、法院要积极参与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为全市专项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同时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要立案侦察,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部门要积极制定关爱女孩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切实落实农村独女升高中等优惠政策。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和各级妇联组织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和措施。 三是加大力度,特事特办。在开展打击“两非”的专项活动的特殊时期,我们必须采取特殊的办法与措施。既要学习仙桃的经验,加大力度、狠抓打击,对“两非”案件当事人可采取传唤、刑拘等特殊措施,又要依法办案,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同时,对“两非”所涉及的生育对象,只要交代鉴定胎儿性别的中间人和相关医生,将执行政策外三孩按政策外二孩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外二孩减半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内二孩孕情消失,只要查实了案件,以后再生育的按政策内统计等特殊政策。 四是发动群众,举报重奖。运用各种形式,采取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活动的宣传力度,使打击“两非”的活动深入人心。对举报“两非”案件,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5000元的奖励,并替举报人保密。对办案有功人员,凡查处一件“两非”案件的奖励5000-10000元。 (二)查漏补缺,突击完成省市年度考核迎检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人口计生工作统计和考核的时限,2007年度的工作已经结束。据了解,省对我市的年度考核将于10月底或11月初进行。因此,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专班要以临战的姿态和扎实的作风,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全省年度考核。 一是要搞好自查,掌握工作实情。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对照市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省人口计生委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逐条、逐项地进行清理、落实,逐村(居)、逐组、逐单位进行自查。要重点清理、清查上年和当年的出生人口,切实做到“两个结合”、“三个核对”,即上报的出生花名册与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分娩登记结合、与公安派出所新生儿户籍登记结合,核对户口簿、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确保人口出生一个不漏、基本信息一个不错。在此,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全市决不能因为工作失误而再出现漏、瞒、错报现象,决不能因为难以完成市布责任指标而有意瞒报出生、错报性别、虚报节育。 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整改落实。各地要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地人口计生工作的弱点、盲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指标进行重点整改。要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优质服务、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死死地抓住不放,不达目标不罢休。要加强社区居委会的人口计生工作。对出生、“三查”、“四术”、药具、随访、流动人口管理等基础资料要进行搜集、整理,做到完整、准确、对口、规范。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市政府与本部门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迅速查漏补缺、整改达标。 (三)抢抓时机,大力开展春节前的人口计生工作。 年末岁尾是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大好时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为2008年度的人口计生工作开门红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强力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全市的“两清一治”活动并未结束,各地要一如既往地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要求,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要达到60%以上,征收上缴率要达到30%。今年我市的年度考核,征收率这一指标的计算将结合各乡镇自报的征收金额和上缴金额,按已上缴的比例推算已征收金额和征收率。为了维护人口计生法规的严肃性,对政策外生育对象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要不折不扣地确保“两清一治”活动任务的全面完成。各地要继续实行“三位一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体系,即:上报的政策外生育对象委托乡镇征收;漏(瞒)报政策外生育对象由市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征收;重、难点政策外生育案件,申请市法院强制执行。针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大量外出的实际,各地可借鉴麻洋、多祥等乡镇的作法,从机关干部中抽调精兵强将,在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城市设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挥部,以本乡镇在当地的“大老板”为据点,求助当地的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征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费征收的执法文书,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卡、一村一榜、一镇一册。同时,要开展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情况开展清查,规范票据管理程序,有效堵塞漏洞。 二是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的计生管理。各地要提前作好准备,牢牢抓住年末岁尾外出人员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对流动育龄人员,特别是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清理清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其怀孕、生育、节育措施的落实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情况。对流出人口,认真落实“八个一”的管理和服务制度,即召开一次流出育龄人员中返乡人员的座谈会、送发一份致流出育龄人员的慰问信、外出前接受一次“三查”服务、落实一项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按规定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后及时提供一个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每四个月寄回一份有效的“三查”及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对流入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要坚持做到“四抓”,即:城市流入抓社区、市场流入抓雇主、单位流入抓法人、房屋租凭抓房东。将流入人口纳入户籍人口管理,做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时,要消除计划生育管理的“盲区”,加大对人户分离、空挂户、口袋户、租住户、城镇下岗职工、外地流入的施工队等特殊人群的计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要加强社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在居民小区聘请楼栋长,实行人口计生工作“楼栋长负责制”;在社区居民小组,聘请计生信息员,及时掌握、提供辖区内人员的人口计生信息,有效堵塞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生育的漏洞。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运用工作,提高流入人口提交信息的准确率和流出人口查询有效信息的反馈率。 三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要规范性地开展“三查”、“四术”工作。对2007年度第三次“三查”、“四术”要迅速煞好尾,适时开展2008年度第一次“三查”、“四术”服务活动。尤其是对流动人口重点对象的“三查”,不管是见面,还是寄有效证件,要始终确保流动人口重点管理对象“三查”率达到95%以上;对上年和当年生育的对象要想方设法,迅速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使上年和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60%以上;对现有政策外孕妇要坚决补救到位,杜绝政策外生育的出现。要突击性地抓好计生服务中心形象化建设工作。今年确定的6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形象化建设要尽快竣工,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市计生服务中心业务大楼要抓紧建设,争取明年投入使用。市、乡计生服务中心要强化服务质量管理,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操作规程,规范术后随访,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保证每一名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村民都能享受免费、方便、优质、安全的服务。同时,以优生、节育和治疗不孕不育为主线,以对孕妇跟踪服务为重点,突出全程服务,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妇科病普查普治、乳腺疾病诊治等活动,特别是结合孕情环情监测,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性别比控制的环节管理。真正把性别比控制下来,要坚持经常性的环节管理。这方面的要求市委2005年8号文件规定得十分清楚,大家要对照8号文件,逐项搞落实。这里主要强调两点:一是年终要对已发的《生育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生育的要注销。对尚未生育的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虽未生育,但无不正当行为的,核实后重新发证;另一方面是虽未生育,但有无正当理由孕情消失,或者是选择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行为,一律取消再生育资格。二是今后要求生育的对象,在申请生育时就要跟村(居)委会签订在家待产、接受月访季查等内容的合同或协议,怀孕后在家待产的发给《生育证》。这一条在市委8号文件上就明确规定了,这既是对生育群众的关怀,又是提高新生婴儿素质的一个基本保障,更是杜绝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的一项有效监管措施。 五是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要借用各类主流宣传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人口计生宣传活动,在全市城乡形成浓厚的人口计生宣传氛围。要将人口计生委印发的有关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的宣传单,家家户户进行张贴,尤其是必须送达到当年结婚、怀孕、生育、节育、服药的4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确保全市已婚育龄妇女人口计生政策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六是及时兑现农村奖励扶助和“关爱女孩行动”的奖励优惠政策。今天举行的奖励优惠行动很好,对于贯彻计生国策、消除性别歧视、构建和谐天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今后要坚持下去,并发动全社会各级各部门广泛参与,不断扩大奖励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对2007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要迅速拨付到位,直达个人账户;各地对2008年新增的奖扶对象,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料,逐级张榜公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对“关爱女孩行动”的奖励资金和优惠规定,要层层召开表彰奖励兑现大会,及时发放到人,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七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尤其是村(居)级女计生专干的政治、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市人口计生委要在省考核前对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的计生专班人员进行一次较为系统的业务培训;乡镇和市直各部门负责对各村(居委会)、基层单位及延伸单位的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要切实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没有配备女计生专干的村(居)、没有配备2名以上公务员的乡镇计生办,在本月底以前要落实到位;对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和“以钱养事”经费的拨付使用等,要严格按照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人员聘用和以钱养事经费拨付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好服务人员,每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必须按控编数和聘用条件配备相关人员,最多只保留1名行管人员,其余必须全部是技术服务人员,工资、报酬按照要求落实到人;今年底以前各地要按市综改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2007年的服务合同,抓紧时间,做好服务工作,年底严格按合同考核兑现。从2008年1月开始,各乡镇要严格按要求聘用人员,签订新一轮的服务合同,市人口计生委要严把聘用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准入关,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市财政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对其人头经费不予下拨。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和迎检工作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在今年后几个月的时间里,全市上下要把打击“两非”、迎检创优和春节前的人口计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精力要向人口计生工作倾斜,做到领导的精力、时间、工作“三集中”,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工作“两不误”。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迅速组建打击“两非”和迎检工作专班,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办,亲自听取汇报,亲自排忧解难。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身心地投入到打击“两非”和迎检的工作上来。分管组织、纪检、政法的领导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抓。为打击“两非”的专项活动,提供必要的组织、纪律和法律的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各乡镇机关干部挂点包村的责任,让每位机关干部人人有责、个个出力,做到绩效挂钩,赏罚严明。同时,人口计生工作专班更要充分发挥参谋作用,摸清实底,掌握实情,及时为机关干部提供情况,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并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建设工作。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在打击“两非”和考核迎检的工作中,市“四大家”领导每月要下到挂点的乡镇进行一次督导活动,每月汇报一次督导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市“四大办”中抽出4名副秘书长任组长,各带1名科长与市人口计生委班子成员组成4个督导专班,扎实开展督导、协调工作。市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生育查处专班的工作重点转入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上来。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自觉到各自的联点乡镇进行督导,扎实帮助联点乡镇解决实际问题。市人口计生委要组建业务指导班,挂点包片,及时进行指导。同时,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在年底组织专班,对“两清一治”活动以及打击“两非”的专项活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明年全市三级干部会议上,连同党政部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一并结帐兑现。 (三)强化纪律,严格奖惩。为了确保打击“两非”,考核迎检和春节前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省考核,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先创奋斗目标,在此,我要“约法三章”:一是出生人口性别高、迎检工作问题大、任务重的乡镇,今年后几个月的“双休”最好不休,以后再补休;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专班人员更不能休息,要“连轴转”、“一边倒”。二是省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哪个乡镇出了问题,该乡镇有关领导干部及计生办都难辞其咎。对瞒报1例政策外生育、漏报2例出生及基础工作被严重扣分的乡镇,由市委主要领导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市对乡镇的考核结果服从于省的考核结果,即使市考核情况再好,省考核出了问题,按省考核的结果对其结账。四是在此次打击“两非”和迎检工作中,由于工作不力而产生不良影响的,有关乡镇及其当事人,一律按照《天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五是在迎接省检查考核时,各地一方面要热情接待,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陪同,及时协调做好资料提供及检查有关问题的解释工作;另一方面,坚决不允许围追堵截,干扰检查,凡因此受到省通报批评或扣分的,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正在摆脱被动局面,跃上新的台阶,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来之不易。这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任务重、压力大。只要我们抢抓时机,强化责任,加大力度,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实现我市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的奋斗目标。